正義網深圳3月12日電(記者吳偉東 通訊員汪林豐)在深圳工作的張雲(化名),有一次在上網過程中,一個自稱叫“曾波”的陌生男子通過QQ加她為好友,並多次主動和她聊天。曾波自稱是某消防總隊的副營長,收入可觀並有房產,還身著軍裝視頻聊天並多次發來穿著軍裝的照片,稱希望和張雲“談戀愛”。綜合條件如此優秀的曾波很快俘虜了張雲的芳心。2013年3月份,曾波因“出差”經過深圳,並稱工作調動想向張雲“借”兩萬塊錢。二人見面當晚便發生了性關係,張雲也馬上取錢給了曾波。拿到錢後的曾波離開後,對於張雲的婚禮主持推薦電話卻不接也不回了。發現不對勁的張雲,無意中在曾波的QQ空間留言里發現被騙的女子還不止她一個,於是報警。事後查實,曾波所謂的證件、軍服等,只不過是在網上花了350塊錢買來的而已。
  記者發現,近年來,少數不法分子冒充軍人騙取被害人財物或偷逃道路規費的涉軍造假犯罪引起輿論廣泛關註。假軍人招搖撞騙需防範,又到一年“3·15”,記者走訪了深圳市檢察院獲悉,2009年至2013年五年間,我市檢察機關即受理審查起訴涉及涉軍造假犯罪24件39人,其中,冒充軍人招搖撞騙案14件18人,偽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票貼印章案10件21人。那麼,隨記者一起來聽聽檢察官揭示假軍人犯罪有哪些花招、又有哪些建議吧。
  檢察官揭示冒充軍人招西裝搖撞騙之十大花招
  花招一:冒充高化療副作用級軍官混跡富豪圈
  社會無業人員朱某,其通過街邊廣告找人製作了軍委辦公廳、中紀委工作證、中南海出入證等證件,在網上購買了多套陸軍軍服、軍銜等,自稱是中央軍委的副局長,還花費50萬元人民幣購買了一輛走私陸虎越野車併購買了多份假軍牌掛在該車上長期使用∽耪庖簧砑儺型罰炷郴旒S詬緩廊Γ晌噯說淖媳觶菇幻”鶚萊檔吶獻堋笆瘴綳俗約旱吶選J曇涿揮腥魏握筆杖氳鬧炷乘拇φ幸∽財⒁源宋擔嘶暇褂型醋式鶘習僂蛟>仙隨身碟角嗣竇觳煸禾崞鴯擼�2012年朱某已因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被判刑。
  花招二、冒充高級軍官“撈人”騙錢
  金某自稱是解放軍總參的高級偵查員,經常穿不掛軍銜的部隊制服,還有一些穿軍裝的人過來喊他為“首長”,騙取了住地物業管理處等工作人員的信任。2012年1月受害人王某因涉嫌犯罪被內地某公安局刑事拘留,其家屬便托人找到金某幫忙將王某早點“弄出來”,很快金某騙稱他已經通過刑偵局的李局長幫忙了,並收取了王某家屬的感謝費5萬元。不久後王某因證據不足被釋放,金某又稱可以通過關係幫王某的表弟判緩刑,騙取了王某的10萬人民幣,之後再次以幫王某在某地被判有期徒刑的親戚疏通關係釋放出獄為名,騙取了王某30萬人民幣。經寶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金某以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獲刑兩年。
  花招三、冒充軍人“交友”騙財騙色
  2012年起,無業人員王某冒充二炮部隊的現役軍官,穿著假軍服,以“交友”為名,先後騙取了受害人陳某、張某等多名女性的信任,發展成“男女朋友”並多次發生性關係。王某周旋於多名女性之間,不斷編造各種理由騙取受害人的錢財,案發後僅報案的即有5名受害人。目前,王某因涉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正在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之中。
  花招四、冒充軍人推銷產品
  無業人員吳某、王某,冒充軍人,低價購買勞保產品後,先後流竄到南山、龍崗等多家公司,糾纏公司管理人員,或以為傷殘軍人謀福祉等由,高價推銷強光手電、雨衣、手套等產品,獲利數萬元。經鑒定,其推銷的產品價格為市場價格三倍左右。經龍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010年,吳某、王某分別被判刑。
  花招五、冒充軍人住“霸王店”
  賴某冒充某軍區空軍後勤部門軍官,身穿部隊軍服、使用假證件,以搞征兵家訪工作為由,住在某連鎖酒店民治店,騙取酒店工作人員的信任後,拖欠酒店消費費用17000餘元。據酒店工作人員反映“他一直穿著軍裝,經常在我們面前吹認識這個參謀長,認識那個指揮官。”“拖欠費用後他總是晚上出去,半夜回來,總是醉醺醺的,白天睡覺他反鎖門,打手機他不接,房間電話也被他拔了。”經寶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013年賴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花招六、冒充軍人敲詐勒索
  2012年9月12日,張某、沈某身穿武警制服駕車來到寶安某臨時停車場,對該停車場的看管人員表明身份,讓看管人員立刻找老闆過來,否則要砸掉停車場內車輛,並留下手機號碼後即離開。該停車場老闆得知情況後,馬上約張某見面。見面後,張某自稱是邊防武警總隊的參謀,並與留在車上的沈某用對講機相互配合,由沈某冒充武警總隊政委,謊稱該停車場用地屬於邊防武警總隊管理的邊防用地,並向停車場索要人民幣10萬元好處費,否則要拖走並砸掉停車場內車輛。經寶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013年張某、沈某以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分別被獲刑。
  花招七、冒充軍人騙領假軍車
  龍崗一派出所民警在執法中,懷疑一部車輛是假軍車而暫行扣押。幾天后,賴某來到該派出所,自稱是部隊的某軍官,今天來是想領回前幾天被扣押的一輛軍車,並出示了軍官證、部隊證明、還有一張扣押物品清單。其向民警解釋說被扣車輛是部隊後勤部的軍車,部隊派其來領回去。民警揭穿後現場將賴某“扣下”。經龍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010年賴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花招八、冒充高級軍官幫人融資騙錢
  2012年10月的一次聚餐活動中,某公司老闆楊某認識了“軍人”範某、趙某等人,見楊某開發項目資金短缺需要融資,範某便自稱是中央軍委特別行動局的高級軍官,且是中央軍委某副主席的堂弟,趙某為“趙參謀”,有能力幫楊某融資5000萬以上的大筆資金。遇到“貴人”的楊某大喜過望,隨即多次邀請範某等人考察、赴宴、商談合作事宜,並陸續“奉上”了相關費用。經羅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013年範某、趙某分別獲刑一年一個月、八個月。
  花招九、冒充軍人耍蠻橫
  2011年11月,呂某的兒子開電動碰碰車撞了一老人並引發糾紛,呂某也與老人兒子打了起來,報警後到派出所處理。見雙方都是輕微傷,民警對雙方作治安調解,被撞老人要求呂某賠償3000元。呂某不同意,表示“沒錢”,並掏出一本假軍官證,聲稱是某軍區情報處的中校參謀,還撥通某“首長”電話要求民警接電話,被民警識破為“假軍人”而被抓獲。呂某供認“當時拿出假軍官證來冒充軍官,以為警察就會對我另眼相看”、“假軍官證是在東莞花350元做的,平時帶著也便於應付一些檢查”。經龍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012年呂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花招十、冒充軍人從事有償中介
  被害人阿濤打算辦理手續開游戲廳,朋友向其介紹了某部隊的“李旅長”,說其“活動能力很強”。約出“李旅長”後,“李旅長”介紹其手下一名“馮營長”,稱“馮營長”可以幫忙辦理正規經營手續。之後數次見面,“李旅長”、“馮營長”也常穿軍裝,有時還會帶幾個兵出來。於是,阿濤放心的向“馮營長”奉上10萬元辦理手續的費用,之後,“馮營長”又稱要錢急用,向阿濤借了10萬元。可後來游戲廳手續也一直沒辦下來,“馮營長”的電話也打不通了,托人一打聽,發現這個部隊根本就沒有“李旅長”、“馮營長”。經寶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010年李某等人已被法院判刑。
  檢察官提醒增強防騙意識
  “除了冒充軍人四處招搖撞騙之外,還有一些犯罪分子通過偽造武裝部隊的證件、車牌、標識等,冒充軍人達到逃避繳納道路規費、逃避交通監管等非法目的。”一位辦案檢察官很有感慨地說。“涉軍造假犯罪行為,不僅侵害了國防管理秩序,更嚴重損害了部隊和國家的形象,破壞了軍民之間的感情。”
  “打擊涉軍造假犯罪,重在打擊源頭。據瞭解,目前製作假車牌、假證件、假軍服、假標識等,在網上或通過街頭小廣告隨處可見,這是需引起我們高度關註的。不法分子制假、購假成本非常低,一二百元就可製造或買得假號牌、假證件、假印章、假軍服等配套的物品,而非法利益空間又大,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購假成本低廉、市民對軍人身份的崇敬及信任、騙術隱蔽不易被識破等因素,猖狂向被害人索取財物等,獲取巨額非法利益。”記者獲悉,2013年,我市檢察機關還查辦了一宗涉及11人的特大偽造武裝部隊車牌、證件等犯罪團夥,目前該11人均已獲刑。
  那麼,作為我們普通市民而言,又該如何提防假軍人的陷阱呢?
  辦案檢察官提醒說,“在這些案件中,假軍人的相關證件等往往是整套齊全,有的假軍人還是上有‘首長’、下有‘士兵’的團隊出現並上演連環騙等,加上信息不對稱造成的部隊神秘感,對普通人來說確有一定的迷惑性。因此,對於普通市民而言,提升自身的防騙意識顯得尤為重要。”
  一是莫存不法心理而讓假軍人鑽了空子。從案發情況看,有些受害人正是相信“關係”、相信“擺平”,認識軍官後主動逢迎上去,並托這些認識的“軍官”在一些不法的事情上幫忙,如有的受害人相信特權可以“撈人”、有的受害人主動巴結軍官給自己找個“靠山”、有位女受害人在考公務員時還托“軍官”幫她找關係等,正是這種心理從而被假軍人所輕易的利用,甚至造成有些受害人在被騙後還不敢去報案等。
  二是處事交往中多留一個心眼。不要輕易被一些所謂的氣場、證件、談吐等迷惑,特別是發展成親密關係或涉及到經濟利益時,更要慎重,可以通過其它渠道先“摸個底”。從一些案件來看,這些假軍人往往吹得很厲害,但如果受害人稍微冷靜、理智一些,通過其它渠道核實下身份,在關鍵環節是能發現問題並能避免損失的。
  三是遇到可疑情況要及時報警。要相信,真正的軍人是很可敬的人,如果遇到那些賣弄“內部消息”、吹得天花亂墜、可以收錢辦事、違規插手經營、開口找你借錢等“軍人”,你就應該及時報警,如果發現上當受騙後,更應該選擇報警處理。  (原標題:揭"假軍人"行騙十大花招:自稱"首長"可在公安局"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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